陕西来津务工人员小文从和平区一餐馆离职后,工钱被拖欠,经协商达成的给付协议也得不到兑现,万般无奈之际,小文向天津日报热线23602777求助。经本报通报情况,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事务中心及时出手,帮小文讨回了被拖欠的工钱。
小文说,他于今年4月中旬经人介绍到和平区一家烧烤店做传菜和洗碗的工作,当时讲好工资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工作11天后,我提出离职。应该发给我的1900多元工资没给,我就找老板要,老板说我离职没通过他,属于旷工,不给工资。”后来,小文的父母帮他找到老板,几经协商,对方提出把应给付的工资降至800元,小文同意了。“本来我认为,工资从1900元降至800元就能立即拿到钱了,没想到,还是拖着不给。”
接到反映后,记者按照小文提供的电话联系当事烧烤店,无人接听,又联系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事务中心通报情况。该中心介入调查处置后回复说,已第一时间与当事餐饮企业联系调查,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小文在其企业工作期间出现过传错菜、摔碗等过失,还存在旷工、迟到等情况,基于此双方协商确定其工资为830元。因为协议确定时,该负责人手机里没有钱,所以未能及时给付。经过区劳动监察介入,该负责人立即通过手机把830元欠薪付给小文。
就这样,小文在向天津日报热线反映的当天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