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结束三年,一块过期的交通公告牌却未拆除,立在主干道中央,极易误导过往驾驶人。近日,有市民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河北区金钟河大街一处过期交通公告牌长期留存,给来往车辆带来不便。
7月12日,记者来到现场实地走访。在金钟河大街自东向西去往民权门立交桥方向、东窑洼公交站对面的道路中央隔离带上,记者清晰地看到一块蓝色交通公告牌。标牌长两米有余,被直接捆绑在悬空的交通指示牌立柱上,格外醒目。
标牌上清晰印着“金沙江路口施工,禁止左转,请提前绕行争光路”的提示内容,标注设置单位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交警支队、天津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有效期限明确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4月30日。截至目前,该标牌有效期过期已超三年。
反映人赵女士告诉记者,该道路是上下班必经之路,该路口的水务排水工程早在2023年上半年就已完工,路口通行秩序早已恢复正常。“本地车主都知道施工早就结束,但外地司机,或不常走这条路的车主,看到公告牌很容易误会,盲目绕行。”赵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整改。
据了解,道路交通标志需保持清晰、准确、有效,过期临时公告标牌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杜绝交通误导隐患。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即联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回应,该标牌是当年配套水务施工设置的临时警示设施,目前已第一时间通知涉事施工单位,督促其尽快到场拆除过期标牌,消除道路通行误导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