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让争议化解更加便民高效。日前从市高院获悉,天津各中院、海事法院、各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已在法院立案窗口同时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我市法院实现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
政府的行政行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福祉,关系到每个人生活、生产中的诸多切身利益。行政行为出现违法或不当情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是优选途径之一。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与行政审判的司法最终裁判作用,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高院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已初步探索形成了立案审查、释法明理、复议引导、立审协调、材料转递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各院与辖区司法局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对接,在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邀请有条件的区司法局派员驻场工作。目前,津南、河东、宁河等区司法局已派员驻场工作,直接接收复议申请材料。各院不断探索健全完善复议窗口运行机制,制定多元解纷工作规程、复议诉讼衔接方案,采取在窗口摆放行政复议明白纸等一系列措施,使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不仅在形式上全面设立,更在实质上切实发挥应有的解纷作用。
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推动其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通过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覆盖,让行政复议法走到群众身边,擦亮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制度“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