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根据我市当前雨情、洪情,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7月23日18时30分起,维持对蓟州区、宝坻区两区泃河、州河、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解除其他区域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受上游地区来水影响,泃河、州河以及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水位偏高,蓟运河仍维持洪水蓝色预警。记者了解到,目前降雨突发性、极端性特征明显,泃河、州河、蓟运河等河道持续较高水位运行,突发险情、灾情概率增大。对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戒备,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及物资、装备热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停、限、避”措施。
蓟州区、宝坻区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和本地降雨情况,持续强化堤防巡查排险,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做好对沿河围观、垂钓、游泳、捕鱼等涉水人员的安全宣传及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