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小区10多年,一直按民水民电价格购买水电,如今物业突然告知不再售水电,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河北区江都路街乐活坊4号楼的150多户居民慌了神。“大热天的,一旦断水断电,我们的生活怎么办?”业主李女士道出了所有住户的担忧。
李女士反映,乐活坊4号楼自入住以来,水电需到物业服务企业处购买,价格一直执行民用标准。6月10日,她再去物业买水电时,被告知今后物业不再售水电了。后来经过协调,物业公司表示,如果想继续买水买电,不能按民用水电价格,要按商水商电标准购买。
记者调查了解到,乐活坊4号楼的情况较为特殊,该楼房屋性质属于写字楼,为商用性质。当初开发商售房时为促进销售,承诺业主可以民水民电价格在物业处购水电,差价由开发商补贴。该楼共有150多户,居民无法正常购水购电,对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江都路街道办事处,经过区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协调,截至发稿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已恢复以民用价格售水售电,居民们陆续前去购买。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房屋开发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水电补贴无法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无力承担差价,因此暂停以民用价格售水电。这几天,街道每天安排人员现场关注售水电情况,确保居民能正常买到。
对于开发商售房时作出的涉及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费用的承诺,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履约保障机制,防止承诺落空后让居民承担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