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儿突然去世,家住武清区王庆坨镇三街村的潘大爷在整理家中物品时发现,房产证找不到了。外孙沈先生帮着他一起跑起了补办手续,在村、镇、区三级部门之间来回咨询多次,始终没人能说清楚“到底该找谁、第一步做什么”。这丢失的证,让一家人愁了好一阵子。
市民反映:
跑了三级部门仍是“糊涂账”
沈先生告诉记者,姥爷潘大爷70多岁了,因摔伤腿脚不便。姥姥去世后,姥爷发现房产证丢失。据潘大爷回忆,证书是一张纸,与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不太一样。因为年事已高,房产证具体放在哪里、上面写了什么,潘大爷都记不清楚了。
沈先生先是咨询了三街村村委会,被告知“去镇里问”。他自己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按照新政策,房产证丢失可以直接去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补办。4月20日当天上午,他带着姥爷跑了一趟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中心查询后,发现老宅平房能查到房产证号,但另一处三层小楼查不到,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去镇里补一下材料。
沈先生和姥爷又去了王庆坨镇政府。工作人员说,可能需要村里开证明。他现场给村里打通了电话,要求镇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开什么证明、证明内容、格式要求、法律依据。但工作人员表示,他自己也不太清楚,相关负责人外出公干不在。
沈先生便要了镇政府总机电话,请对方转告负责人回电。不久,对方回电说需要向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咨询,镇里可以配合。沈先生再次联系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得到的答复是:潘大爷的两处房产都需要先确权,才能办理现在统一使用的不动产权证。沈先生请镇里那位负责人帮忙对接区里和村里、指导办理,对方表示了解清楚后会回电话,但等了近半个月,也没有等到回电。
沈先生说,他带着姥爷在村、镇、区三级之间来回跑,每个部门都没有说“不管”,但都没人能讲清楚完整流程。“我们到现在都糊里糊涂,没人坐下来帮我们查一下房屋到底是什么情况。”沈先生和家人只希望有一个明确的窗口,能一次性告知:找谁、做什么、交什么材料,依规办理。
记者调查:
政策有章可循 衔接存在空档
就沈先生一家的诉求,记者联系了武清区政府,并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涉及面广、历史情况复杂,潘大爷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潘大爷丢失的应该是早年颁发的宅基地房屋权属证明,与现在的登记系统不匹配,需要重新确权,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我市曾于2014年印发《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照该文件,确权登记需经过权属调查、现场指界、测量、公告、审核、发证等环节。对于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公告30天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审核,再报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政策虽有章可循,但在实际操作中,基层窗口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流程不够熟悉,加之集中办理期已过、新文件尚未下发,导致衔接出现空档,群众办事时容易陷入“哪个部门都问不到完整答案”的困境。
部门回复:
情况查清 流程摆明
王庆坨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查核实,潘大爷的两处民房一栋为一层住宅,未进行过确权登记;另一栋是潘大爷向别人购买的,并于2015年12月翻建为三层,同样未进行确权登记。两处房屋都需要先确权,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工作人员解释,此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刚刚集中办理完一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现在要办理新的确权登记,需等待新的执行文件下发,预计该文件近期就会出台。
对于具体流程,工作人员参照2014年文件给出了清晰说明:新文件下发后,潘大爷需先准备身份证明、房屋权属来源证明(如购买协议、村委会证明等)及房屋现状材料;对于权属来源不齐全的部分,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在村内公告30天;公告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中心完成权属审核后,予以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整个流程从正式启动到拿证,顺利的话大约需要三到四个月。镇政府表示,会主动跟进新文件下发情况,一旦落地立即告知沈先生一家,并全程协助,尽量减少老人奔波。
记者手记:
让“发愁”少一些 让“踏实”多一些
一张丢失的权属证明,让70多岁的潘大爷在村、镇、区之间来回打听。政策衔接不畅,基层窗口答复模糊,这户人家只得反复奔波。沈先生那句“糊里糊涂”,道出了不少办事群众的真实感受。好在,镇政府最终查清了情况,列出了步骤,承诺协助办理。一个清晰的指引、一次及时的告知,便是政策落地时该有的温度。希望潘大爷的证书早日办下来,也愿更多像他一样的群众,不再奔波,不再茫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