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丰三年(1080),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至黄州(今湖北黄冈),任团练副使。这一职务并无实权,苏轼得以时常外出游历,便有了与“马”的一段缘。
初到黄州,苏轼生计困顿。宋元丰四年(1081)二月,俸薪断绝,生活更是难以为继。黄州知州徐君猷见状,将城东荒坡上的五十亩地划拨给他,这里曾是旧营废地。苏轼常带着全家老小去耕种,终于吃上了饱饭。因这块城东的坡地,苏轼才自号“东坡居士”。
劳作非常辛苦,苏东坡曾在诗中感慨:云雾凄迷、春雨蒙蒙,青翠的秧苗整整齐齐,叹妻儿们在泥水中劳作,从早忙到晚。劳作时,腰弯得像箜篌(一种弦乐器),头低得如同鸡啄米,人累得浑身筋骨酸痛。
其间,苏东坡有一次游历到黄州邻近的武昌(今湖北鄂州),看到当地很多农夫骑一种名为“秧马”的农具拔秧,他大为惊叹。秧马是桐木做的,很轻巧,单手就能提起来。它腹部像小船,头尾高高翘起。人坐在秧马上,两脚代替马的四蹄,行于田中,轻快如水鸟。秧马上还可放置捆好的秧苗,一天能拔秧上千畦(田中划分的小块为畦),与弯腰驼背辛苦劳作的人相比,实在是安逸多了。
于是,苏东坡也用上了“秧马”,并写下“我有桐马手自提”的诗句。
十年后,即宋绍圣元年(1094)六月,苏东坡再次被贬至惠州。八月南迁赴任途中,经过江西泰和(今属吉安)时,特意拜访曾做过彭泽县令、后辞官归乡的曾安止。曾安止在任上体察民情,重视发展农业,尤其喜欢研究农作物。此时,他拿出自己所著农书《禾谱》,请苏东坡看。苏东坡认为“文既温雅,事亦翔实”,可惜有所缺,没记载耕作器具。他联想到曾见过的“秧马”,深感这类农具的民生价值,便作《秧马歌(并引)》:
予昔游武昌,见农夫皆骑秧马,以榆枣为腹欲其滑,以楸桐为背欲其轻,腹如小舟,昂其首尾,背如覆瓦,以便两髀,雀跃于泥中,系束藁其首以缚秧。日行千畦,较之伛偻而作者,劳佚相绝矣……
我有桐马手自提,头尻轩昂腹胁低。
背如覆瓦去角圭,以我两足为四蹄。
耸踊滑汰如凫鹥,纤纤束藁亦可赍。
……
一首《秧马歌》,不仅是对一件农具的深情记录,更是一位士大夫对民间疾苦的悲悯与关怀。
“秧马”,此为我所述宋朝的第一匹“马”。
南宋朝廷所需军马,很大一部分来自川秦地区(今四川、陕西一带),翻越巴山、秦岭,运输至临安及江淮各地军营。因穿行于崇山峻岭之间,山道崎岖,路途遥远,马匹蹄铁严重磨损,又因长时间处于饥渴劳顿状态,运输途中军马死亡率居高不下。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四川宣抚使吴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军马运输由陆路改走长江水道。每五十匹马编为一纲,分载特造的木船上,每船配备三十余名熟练船工,分别从广元(利州)、合川(合州)出发,顺嘉陵江进入长江后东下。朝廷成批运送大宗物资称“纲运”,按品种分为“盐纲”“茶纲”“木纲”“花石纲”等。军马运输便称之“马纲”。
孝宗皇帝欣喜不已,当即下诏批准。殊不知,船只在长江上容易触礁翻沉,人马时常溺水而亡,军马损失更大。长江的水运的困境远比陆路严峻。
此时,温州乐清(今浙江省乐清市)人王十朋担任夔州知州,接连三次上疏朝廷:《夔州论马纲状》《再论马纲状》《三论马纲状》,极力反对水路马纲。
王十朋在《夔州论马纲状》中痛陈:我上任来到三峡一带,当地居民十分贫穷,面带菜色,衣不蔽体。马纲所需造船费、船工工钱和口粮钱、马饲料款等,每年需十五六万贯,而本州财赋年收入不到二十万贯,上缴国税和开支官兵俸禄等,基本持平,哪有多余的钱承担“马纲”费用?必定取之于民,夔州百姓这么贫穷,又怎么再拿得出来?况且瞿塘峡、滟滪堆非常凶险,三峡中又有二十多个恶滩,水流湍急,泡漩翻滚,军马从没见过这阵势,必然受惊,致使运输船只翻沉。再有,马纲全年累计需船工一万八千工,夔州在册船工却不到四五百。
很快,王十朋收到宋孝宗皇帝的回复:“马政”非常重要,船工全用厢禁军担任,再由吴璘的正规军配合,不会向百姓摊派。王十朋知道皇帝没了解实情,只能再奏《再论马纲状》:川江是天下最凶险的河流,其中三峡险滩密布稠如竹节。这里的百姓世代生长在水边,非常熟悉水性,船技可以说出神入化,即便如此,仍难免时有船毁人亡的灾难发生。而那些士兵生活在军营,不熟悉水性,强令他们驾船,必然会触礁翻沉,人马都将丧命。吴璘的正规军又全是西北人,也不擅长驾船,派来也于事无补。
王十朋的恳切陈词,得到朝中多位大臣的支持。因实际运行中,水路马纲死去的军马比陆路还多,便自然告停。但朝廷仍有个别官员认为,军马还是走水路方便。王十朋担心反复,夔州百姓又遭苦难,所以第三次上奏《三论马纲状》,请求朝廷正式下文彻底废止。
宋乾道二年(1166)十二月初八,朝廷终于下诏:废止长江水路马纲,恢复陆路运马。同时,还下令减免受难各州的赋税。
此番“三论马纲”,是我要说的宋朝另一匹“马”——“父母官”王十朋力谏朝廷,可称为民请命的“爱民马”。
一“马”在田,解农人拔秧之苦;一“马”在途,止朝廷运马之弊。这就是宋朝的“两匹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