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满庭芳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5年05月30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可珍视的点滴往事(图)
王圣思

  南京《开卷》执行主编董宁文先生,也是该系列丛书出版的主持人。2004年1月,父亲去世前拿到他亲自选定的散文集《梦馀随笔》,就是“开卷文丛”第一辑宁文主编的一种,病中的父亲脸上露出久违的欣慰笑容,至今让我难以忘怀。后来父亲躺在花丛中,大厅里回响着舒伯特《小夜曲》的优美旋律,就是以这本散文集作最后的礼物向众多友人、读者告别的。

  《开卷》转眼三百期了!父亲辛笛生前很看重《开卷》,常在上面发表一些文章。作为民间刊物的《开卷》出满三百期,实属不易。每期大约四五十页,薄薄一册,却有不小的影响力,内容丰赡,题材多样,涉及面很广。我喜欢坐地铁时带着,或外出旅行在路上翻看,因为不厚,便于携带,翻阅也方便,更因为内中可读、耐读的文章不少。有熟悉的作者,就好像又遇旧雨故交;更有一些文章为素不相识的新作者所写。有些我读过的书刊,作者从新角度阐发给予我启迪;更有我孤陋寡闻并不知晓的人物或书籍介绍与推荐,这是一份真正能够“开卷有益”的刊物。

  执行主编宁文先生为编辑此刊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从每期卷末的《开卷闲话》就可见一斑。他交游广泛,勤奋努力,视野开阔,联系的作者、读者愈聚愈多,从众多书信中可知不少最新出版的书籍刊物和文学文化信息,有对《开卷》内容的评价,对新文化史料的重新挖掘和补充,也有宁文对作者或文化人物的介绍,等等,是很可珍视的时代历史记录。前几年,宁文每年都会在上海书展期间从南京来沪,召开《开卷》的座谈会,新老作者、读者济济一堂,互相交流读书心得,评析杂志文章,桌上放着他精心主持的年年新出版的丛书,墨香四溢,各位作者频频介绍著述心得……令人既长见识,又其乐融融,想起来仍很怀恋。

  近年来我因忙于与“九叶”(指九叶诗派,作者为九叶诗人辛笛之女)相关事宜,较少给《开卷》写稿。先是花了十年时间,和爱诗的友人合作出版了“九叶”诗歌配乐朗诵光碟个人单辑和集体闪盘合辑;后为纪念《九叶集》出版四十周年,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再版了《九叶集》,得到“九叶”子女们的大力支持,我也因此给《开卷》写过一篇短文。

  去年我收到诗人杜南星先生的儿子寄来的花城出版社新出的《寂寞的灵魂》(南星作品全集),阅读过程中对他的文字留有很深的印象,温馨、亲切、忧郁、感人,对友人、对贫苦劳动者,甚至对花草树木、小小昆虫都满含着关切的情感和惦念……南星在上世纪30年代与辛笛交往密切,他曾为辛笛辛谷兄弟俩的合集《珠贝集》题诗;他把辛笛致他的五通书信发表在当年的刊物上;在辛笛去爱丁堡进修英国文学时,他还写了一首题为《寄远》的诗:“还记得你的故居么,/让我们同声说那胡同的名字”;在散文《甘雨胡同六号》里继续记录了与辛笛的交往,而他也入住了这个他们都喜爱的居所……这次新发现并收入“南星作品全集”的三首诗是写给HT(辛笛英文名字母)的,即《雨雪——寄HT》《白云——闻HT将归》《不寐——怀HT》,全集中的《〈山蛾记〉后记》一文也提到HT和他的诗句。我曾在2009年父亲去世五周年之际,写了一篇文章《情系甘雨胡同六号》,查阅不少资料,记录了他们之间的诗谊和友情。若有时间的话,我还准备重新细读这部“全集”,可能会拟写一篇有关的文字给《开卷》。只是现在忙着整理“九叶”书信,思路不易集中,对越来越笔拙的我来说,一时无法写长文,只有留待以后了。

  父亲生前保留友人书信达三千余通,其中“九叶”诗人们给他的书信有七百余通。原件都已捐给中国现代文学馆保存,他们提供了电子版,我现在每天整理一些,也就成为退休后必做的事情。本想待出版《“九叶”诗人书信选》时也可写一篇给《开卷》,但如今,已不知这出书的愿望能否实现了。

  还记得2016年新年之初,宁文就来约稿,希望我把几年来写父亲及其友人的文章收录为10万字左右的集子,我没敢马上应允,因为之前曾与圣珊姐合集出版过《何止为诗痴·辛笛》,也就没有把握在那之后的五年里是否还能撰写有如此之多字数的文章,宁文始终耐心等待。后来当我细数当时新写的文章后,发现竟有20万字之多;但又听说出版社觉得字数太多,考虑把第四辑3篇论文《中国叶赛宁研究述评》《屠格涅夫与〈父与子〉和〈父与子〉与巴金》《“九叶”诗人群体形成原因初探》删掉;我敝帚自珍,舍不得丢弃这些花了功夫的文字,而宁文善解人意,尽力争取,得以完全保留。这本《难得是相逢》最终以“郁金香书系”之一在2017年问世。今后也许再难遇到如此成人之美的出版主持人了。

  得知《开卷》即将“闭卷”,宁文也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继续整理三百期的内容,做他自己想做的一些事情。带着恋恋不舍的心情,谨以此小文作为与《开卷》交往回忆的点滴留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