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游子而言,怀念故乡是一种天性,离开故乡越久,这种思念便越发深切。我想当然地认为,这种思乡情怀的生发,并不单纯是他乡的生存环境、地理人文以及物质条件带来的困惑,内在的原因其实是“慢”生活状态的消失。
所有与“慢”生活节奏相关的,都与农耕文化有着巨大的内在联系,有很多文字可以形容这种状态:慢或者迟缓,散或者悠闲,静或者淡然。如今,以生活精进的名义,我们似乎只能选择高速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或许丰富多彩又惊心动魄,但若没有“慢”的调剂,终究如一场人生奔跑,得不到内心的休整,倒使这一场人生大梦做得甚是无趣。
几十年前费翔唱道: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我们往往到中年以后,才能体会到这种感慨背后的矛盾和辛酸。用本书作者阳涛的话讲:悲欣交集。
“悲”的是生存,“欣”的是我们“慢”的底线还在。
书中,作者字字诛心近乎白描的叙述,刺得你的心快乐并痛着。你可以含着深情的泪水,但就是掉不下来,因为心里那些极致美好的记忆,又鲜活起来。所以你可以微笑着和作者一起走过那些青葱岁月,仿佛又活过一次。
全书处处写故乡,但没有一张故乡的照片。作者中年以后经常回到故乡,却没有给广大读者奉献一张照片,我不知这是疏忽还是故意。后来想到宋之问的那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方有些了然。如同古人一般,文字里的孤独可以与君分享,而那些说不清也道不明的生动画面,只可能埋在心底。每个人心中的故乡模样必然不同,也许作者不想用自己的记忆去替代他人的。这部书的原生状态就是一种最好的治愈剂,它可以唤起你内心深处的故事,柔和平实且余温尚存。
作者把故乡的故事写得如此精细,从母亲的红薯到一盆柑橘,从故乡的夏夜到竹林与坟地,从与猪相处的日子到鸡群守候的村庄,“婆婆妈妈,絮絮叨叨,啰哩啰唆”,像一个喝醉酒的天涯沦落人与你分享陈年往事。我喜欢这种家常的味道,铅华洗尽,尘埃落定。
这本书会带给你什么感悟,我不敢确定。但有一点,几乎所有我看过的以故乡为主题的文艺作品,都或多或少隐含着对现实生活的某种失落,尤其是这部书。但失落并不至于消极,因为作者心中有人性的回归,那种深深收敛的情绪有可能感染当下每个人,如同一杯茶,有点苦,但亦养人,这是我对此书的一种认同。但凡用最朴实的文字写作,却能抚慰心灵的,作者都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初心这种东西,最容易被遗忘。对于自然的疏离、对于简单的叛逆、对于繁华的攀缘都会使以故乡为代表的初心渐行渐远。为了所谓的生存,故乡只能留在梦的深处,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讲,或许是一种宿命。
我其实很庆幸看到这样一本书,作者只想在喧嚣的世界中洗尽身上的疲倦,让你我随他一起,通过体会故乡每一处朴实的场景,来感受久违的祥和。作者用一种埋在泥土里、近乎虔诚的姿态,来完成他精神上的自我救赎和洗涤,回忆的是故事,暗藏的是朴实无华的人生观。
“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是作者一句富含哲理的点睛之笔。倘若没有经过人生的磨砺,大约是不会有这样悲欣交集的感叹的。在浮躁的生活中,若能够把故土里的每一处感动,润物细无声地浸润当下,不正是对人生的一种平衡吗?
真的不希望我们的初心,只存留在那些略有乡愁的文字里,更希望它以热爱生活的名义,时刻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