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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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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
“种草”, 别种出“毒草”
谷朋

  又到“双11”购物促销季,社交平台上浮夸的标题文案、诱人的“种草”笔记又多了起来,有的内容收藏和点赞量过万。然而,很多顾客到店消费后大呼“上当踩雷”“又贵又难吃”。

  “种草”一词,是对社交媒体上看到他人分享好物产生好感,进而想要亲自尝试的一种形象描述。数字经济带动了社交媒体上的“种草热”,越来越多的用户将自己的消费体验分享出来供其他网友参考,一家美食小店,一件心仪好物,一段美好旅途,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可以说万物皆可“种”、无处不“种草”。但是,“草”不是想怎么种就怎么种,更不能唯利是图,种出“毒草”,以致把“种草”变成了挖坑、割韭菜。

  无论在哪个平台,无论是图文还是视频,种草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种分享行为。无论是个人的“无心插柳”,还是达人的疯狂“安利”,都要守住真实性这个底线。前不久,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起因是他曾雇用十余人发布种草笔记、帖文,为商家提供有偿的刷单服务,而实际上,他们没有使用或体验过相关产品,文字也是找写手代写的。当主打真实的分享体验变成了牟利手段,网络达人探店打卡成为变现工具,乱“草”丛生就会迷了人眼。

  今年,与种草相关的“生活服务体验员”这一新工种被归到“互联网营销师”名下,成为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种新职业。从商业的本质来讲,种草探店增加的是一种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新触点,体验员为消费者尝鲜、试错,并为商家带来新的增量,消费者也能打破信息差,有了更多的消费选择,这都需要一个良性发展、多方共赢的消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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