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第一,在立法层面,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主要有3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撑。为进一步科学、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应做好相关法规和法律衔接工作,畅通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持续提升地方立法协同作用,全面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第二,在执法层面,不断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执法机制。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避免乱执法、滥执法。二是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发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信息保障,坚决杜绝不报、瞒报、漏报情况出现。
第三,在司法层面,进一步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司法保障机制。各司法机关要找准结合点与切入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有效地司法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报纸、官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司法的威慑作用。检察机关要严厉惩治妨碍公务、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及时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第四,在守法层面,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全面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发挥好司法机关、基层组织、卫生防疫部门、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法治方式强化公民的责任约束。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政府治理和公共政策评估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