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3·15专题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丽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专项整治工作
常健 通讯员 郑天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东丽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辖区消防产品销售门店进行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行动中,监督人员详细查看了消防器材经营销售门店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购销合同等资料,对照检测报告内容核对消防产品产地、型号、批次是否一致,对经营户经营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消防卷盘、疏散指示标志等常用消防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了产品的市场准入资料和产品流向,核查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型式认可、检测报告,通过扫描二维码查验了市场准入资料和产品质量,并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家进行逐一核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辖区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高了消防产品质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郑天一

  图片由东丽支队提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