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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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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一度
交物业费,也得“特定人群”带头?
郭振

  物业收费难,怎么办?有些地方的答案很简单:发倡议书,让党员干部带头。

  最近,江西、云南等地一些区县发布倡议书,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个别地方甚至明确,将物业费缴纳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的前置审核。此类带有强制色彩的“倡议”,一经发布便引起广泛关注与讨论。

  在基层治理中,党员干部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但商业领域的“带头缴费”与工作生活中的“带头作用”是不同概念,物业公司是经营性企业,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业主花钱买服务,产生纠纷,自有法律途径解决,不宜以行政手段干预。

  物业收费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的不匹配。日常购物中,人们货比三家,挑选自己满意的商品,钱货两讫。但对于自己购买的物业服务,许多业主并没有什么参与感,只是被动接受,想换物业并不容易。此外,权责不对等、公共收益不透明、维权成本高等因素,也影响着人们的付费意愿。反过来,物业收费难,又会进一步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形成物业收缴率、物业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同步下跌的恶性循环。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四年下滑。

  破解物业收费难,需聚焦服务二字。物业服务不易量化,需要相关部门出手统一标准,让物业收费标准更加清晰透明。近年来,广州、重庆等多地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发布不同类别的物业费指导价,倒逼物业企业“卷”服务。服务有了“标尺”,许多小区物业费下降、服务质量提升。钱收上来,就要置于阳光之下,需要街道、社区、业委会等携手,加强监督,因地制宜算清“明白账”。对物业企业而言,应转变思维,与其竭泽而渔“双输”,不如做好服务共赢。当物业服务质量提上来,价格与服务相匹配,大多数业主自然乐意缴费,即便有少数拒不交付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对基层而言,“党员干部带头”不应脱离实际、泛化滥用。从前些年的“带头买房”“带头消费”到如今的“带头缴费”,个别地方似乎将“带头”二字当作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不管事情合理与否,动辄上纲上线,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不想深入调研、不愿触及矛盾,通过喊几句“带头”替代履职尽责,这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样是政绩观偏差错位的表现。党员干部带头,应有边界、有尺度、有定位,而不是事事带头、样样包揽。就社区生活而言,党员干部应该带的头不是交钱,而是带头参与基层治理,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决策,依法理性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

  今年全国两会,“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相关部门明确,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把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需求,做精做细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市将更有高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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