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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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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消协组织联合发声
勿将“维权”异化为“牟利工具”
万红

  本报讯(记者 万红)近期,“天价皮皮虾”舆情反转、网购榴莲恶意仅退款牟利等事件,接连折射出当前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即少数消费者漠视诚信义务与社会责任,将“维权”异化为“牟利工具”,这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触犯法律底线,更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加剧消费双方对立,破坏消费生态平衡,制约行业健康发展与消费信心提升。

  对此,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声指出,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权利与责任对等、诚信与理性并行,是买卖双方应恪守的基本准则。消费者依法享有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诚实守信、理性维权、尊重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权利的行使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京津冀消协组织还结合前期联合发出的新消费文明倡议,提出四点呼吁。

  坚守诚信底线,做诚信消费的践行者。诚信是消费关系的基石,更是做人立身的根本。坚决抵制恶意仅退款、伪造商品瑕疵证据、掉包商品、“白嫖式”退货等不诚信行为;不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将“7天无理由退货”“售后保障”等善意规则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如实反馈商品真实情况,客观评价服务质量,以诚信之举守护交易信任。

  秉持理性思维,做理性维权的自律者。消费者应保持冷静克制,杜绝以维权为名漫天要价、恶意曝光、辱骂威胁、网暴商家等极端行为。正确看待消费价格差异,尊重高端商品的合理定价与经营成本,摒弃“只要价高就是宰客”的片面认知,避免因认知偏差引发非理性舆情,伤害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

  强化责任意识,做权责对等的清醒者。权利与责任不可分割。享受消费便利与权益保障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理性核对交易信息,履行交易约定;尊重商家的合法经营权,理解小微商家的经营不易,自觉抵制恶意索赔、抱团“白嫖”等不良风气,共同维护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消费生态。

  践行文明风尚,做新消费文明的推动者。新时代呼唤新消费文明。树立“商家与消费者平等共生、互利共赢”的理念,自觉抵制恶意消费、非理性维权等行为,推动消费关系从“对抗型”向“合作型”转变。让“绿色低碳、理性诚信、责任共担”成为全社会的消费共识,为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品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消费文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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