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日前,天津邮局海关关员对一件申报为“纪念品”的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发现内装物品为5颗熊胆,总重184克。
海关工作人员提示,所有熊科动物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保护物种。根据公约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物种证明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外,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