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公示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5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一、年报途径,认准官方网站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redit.scjg.tj.gov.cn)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tj.gsxt.gov.cn)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还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企业数据填报”入口,一站式完成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统计信息、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实现7个部门8个关联事项“一个入口、一网填报”,切实减轻多头重复填报压力,提升数据填报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以下途径报送年报:
1.电脑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redit.scjg.tj.gov.cn)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tj.gsxt.gov.cn)报送年报,可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年报内容。
2.向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报送纸质年报的,视为不公示年报内容。
3.移动端:关注“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在线服务”中选择“个体年报”,可“数据带入、一键报送”年报。注:如未完成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或需对带入的年报信息进行修改,需在电脑端填报。
二、年报登录,多种方式可选
(一)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可采取“企业联络员登录”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完成身份认证,报送公示年报。个体工商户还可使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
1.企业联络员登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企业联络员通过接收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进入年报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企业联络员信息,完成身份认证后再行登录。如往年已注册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变更企业联络员信息后再行登录。
个体工商户可直接输入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完成身份认证,通过接收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进入年报系统。
2.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已在微信和支付宝App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并且领用电子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可通过“扫一扫”扫描二维码登录的方式,报送公示年报。
(二)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途径报送年报的企业,需注册并登录天津市综合认证服务平台后进行填报。
三、逾期年报,信用受损受限
(一)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报的经营主体,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向社会公示。
(二)经营主体对其报送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知晓并签署《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填报公示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对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活动。对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监管衔接,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四、信用修复,助力恢复信誉
为鼓励失信主体及时修复信用,我市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实行“一口受理、全程网办”机制。经营主体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申请入口”,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同时,为便利信用修复,已上线网上补报年报后关联提示信用修复功能,通过联动机制促进经营主体尽快修复信用。
温馨提示:报送公示年报和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您收到陌生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和验证码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电信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