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籍所在地要求开具“未登记承包土地证明”,而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却说这是“不存在的证明”。两地政策标准不一,让李女士陷入了困境。
李女士原籍黑龙江省北安市,在天津结婚后转为静海区城镇户口。近期,她的原籍所在地进行农村土地调整,需要她现户籍地社区出具“未登记承包土地证明”。北安市发来的模板上有个人信息、现居住地等内容,并要求写上“该社区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存在二轮延包”这句话。
李女士找到居住地梦香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我们从来没开具过此类证明。”记者调查发现,李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今年1月,也有市民反映,其户籍于2019年迁入滨海新区,原籍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进行农村土地调整,需社区出具“未登记承包土地证明”。属地金地社区同样无法出具这样的证明。
这两起案例折射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普遍困境,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原籍与现籍地的政策标准不一,为难了办理各种手续的居民,让普通市民承担了制度磨合的成本,在行政流程中寸步难行。
记者随后联系了静海区政府,工作人员在咨询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静海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后回复,李女士是城镇户口,名下本就没有承包地,根据现行政策,农村户籍人员一旦转为城镇户籍,其承包地便收回。因此,原籍地要求证明的,本质上是一件“不存在”的事情。
“要证明”与“不开证明”之间的矛盾,核心在于两地行政管理体系的不对接。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秘书长翟磊建议,原籍地政府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拓展证明材料的认定形式,而现籍地部门不宜仅以“无先例”作为处理依据。随着城乡间、区域间人口流动进一步常态化,此类因政策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畅引发的“证明困境”可能更加突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着力构建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协同机制,逐步推动政策互认、数据互通与业务互联,从制度设计源头避免“证明不存在之事”的尴尬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