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入新家本是开心事,但最近西青区中北镇香丽南苑22号楼的部分业主却遇到了烦心事,与他们新房一墙之隔、预留给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被开发商改成了“员工食堂”。业主们想知道,这样合规吗?
香丽南苑22号楼位于西青区香丽道上。记者在现场看到,业主口中的“员工食堂”距离居民楼仅几米远,中间隔有一堵矮墙。“员工食堂”大门紧闭,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里面的各种厨具。排烟设施从门框上方引出,排烟口正对22号楼。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图纸标注显示,这间“员工食堂”实际规划用途应为“居委会办公用房”“文化活动室”及“社区服务用房”。
办公用房可以变成“员工食堂”吗?小区开发商天津融创杰耀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香丽南苑小区所在的AB地块均由他们开发建设,此前临时办公区和食堂设在A地块,2024年11月,A地块交付,他们项目部管理人员面临无法办公和就餐的难题。“后与中北镇有关部门协商,临时借用社区服务用房作为办公室及食堂。若居委会成立,我们立即撤出并将用房恢复至交付状态。”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至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该委调查后回复,他们已向中北镇政府送达《关于中北镇香丽南苑小区非经营性公建改变用途整改的函》,要求其按《西青区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恢复房屋规划用途。
7月15日,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再次回复:经整改,开发商已停止违规使用房屋,社区服务用房恢复至交付标准状态。同时,他们也协助开发商寻找合适场地,解决员工就餐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