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94年开始,英租界就准备筹建天津自来水厂。当时考虑有三种办法向天津供水: 虽然自流井供水支持者的争论在报纸上持续了一整年,但与此同时,租界的外国技术人员和商人们已经开始筹划从河中取水供给租界的可能性。
1895年10月,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投资10万两银,由发起人组成临时委员会,璞尔生担任临时委员会的主席。该公司的工程是由土木工程师司徒麟设计的。他曾指挥多个丹麦城镇自来水厂的建设。
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与英租界工部局开始接触始于1895年9月。1897年2月26日,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将报告提交给英租界租地人会议,报告提出自来水供给已经到了可以实施的阶段。筹备委员会随后提交了从欧洲来到天津的林德设计的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的修订方案,林德出席了会议并根据提议回答了相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作为筹备委员会的主席,璞尔生在中间插话,就水的纯净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人们已经饮用了多年,没有出现任何严重的流行病。专家们也高度评价了饮用水的质量。”
1897年4月14日召开了一次租地人会议,“审议与供水有关的提议”。除了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方案,英租界工部局还收到了来自天津机压过滤水公司的提案。会议注意到,该提案与林德的方案非常相似,除了使用机器过滤水,这在当时还是很少见的新技术,但在天津当时的条件下如何运用该项技术,报告表述得还不清楚。会议经过审慎的考虑,同意采用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方案,因为按照该方案建立的系统不太复杂,而且该技术存在已久,并经过试验证明效果良好。协议最终在同年4月28日的一次租地人会议上获得批准。
1897年10月,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开始建造水塔,输水管道主要是在1898年铺设完成的。1898年2月21日,公司注册和正式成立后举行了第一届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成员大会。1898年6月,举行了第一届公司年会,当选的工程师林德表示,希望能在1898年9月底开始供水。1899年1月1日,供水正式开始。
1899年8月,举行了第二届公司年会,董事会主席璞尔生说:“过滤后的水供给私人消费者,非常适合用于工业、洗浴,煮沸后也适合人们饮用。”同时,一些未经过滤的水则被出售给市政当局。所有27个消防栓都可以用于灭火,每个消防栓每分钟可以供水约1立方米,供水高度8—9米。同时公司正在考虑向英租界扩展界和其他租界供水。剩下的一个问题是废水的处理,这原本是那些运水人的工作,他们现在失去了一半的工作,所以废水处理的价格将会上涨。这会阻止一些潜在用户加入自来水供应系统,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促进将来对排水系统的投资。
1900年3月,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特别大会批准了与英租界扩展界工部局的协议,公司资本增加了350股,达到10万两银,并立刻发行200股以支付扩展界的投资。1900年5月到1901年4月的财政年度,公司首次出现大量盈余,并支付了20%的股息,或者可以说非常接近公司成立以来全部股本6%的股息。
1902年,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在英租界扩展界铺设输水主管道,并在夏末开始供水,同时还准备向法租界和德租界供水。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在璞尔生担任董事长期间,公司账目都显示出良好的经营效果。1907年6月,璞尔生卸任公司董事会主席。直到去世,他只持有6股天津自来水有限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