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发挥柜台债业务开办行作用,成功为天津银行、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城银行、天津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柜台债券交易共5.3亿元。其中,与渤海汇金证券资管的交易为天津市首笔为资产管理类机构开展的柜台债交易;天津银行以柜台债券为质押品向人民银行开展支农支小再贷款,成功落地天津市首笔以柜台债为押品的再贷款业务。
去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投资者、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更加便捷地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兴业银行积极创新柜台债券市场业务模式,持续聚焦“交易生态圈”建设,精准对接金融机构柜台投资者需求,完善业务品种,迭代优化系统,更好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投资配置需求,助力健全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柜台债券业务的政策宣导、业务开办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要求,与辖内金融机构交流座谈,寻求业务合作机会,积极推动柜台债券业务落地。
未来,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将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柜台债券市场业务相关工作安排,以专业、高效的服务准则,持续拓展更多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拓宽业务合作深度和广度,赋能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为推动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兴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