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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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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章程(节选)

  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1.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5号)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是考生本人在初中阶段各方面情况的综合体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记录与整理,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

  3.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市中招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4〕1号)执行。

  考  试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原始计分科目的总分值为8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含英语听力)12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平时成绩18分,统一测试成绩22分)。原始计分科目成绩仅限当次考试有效。

  2.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化学实验、物理实验、生物学实验。其中,地理、生物学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等级计分科目成绩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地理、生物学科目均实行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开卷笔试。其中,化学和物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实行合场考试。

  4.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和化学、物理、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试,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初中毕业证书。

  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发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认真阅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章程,在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按规定要求自主选择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成绩、志愿、政策照顾等信息,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中招办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各生源学校具体实施。

  录  取

  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高级中等学校各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2.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2024年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其中,艺术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将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执行。

  3.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4.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各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学校(含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和区属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中,至少有1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5.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类学校两个录取阶段。其中,普通高中学校阶段分为三个批次:艺术类高中学校批次、九所市重点高中学校批次、其他高中学校批次;中高职类学校阶段为一个批次,包含:综合高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艺体及普通类专业、技工学校高级和中级技工班等中高职类学校及专业。

  6.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按照市教委下达的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阶段、分批次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阶段,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尚有余缺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中高职类学校录取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类学校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尚有余缺计划的中高职类学校补录。

  新生入学

  1.招生学校须根据市中招办核准的考生录取名册,向新生寄发加盖招生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接转单》(以下简称“档案接转单”)。

  2.已被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及档案接转单后,须凭档案接转单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初中学校应在核实考生证件及录取通知书等信息无误后,在档案接转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并将密封好的纸介质档案移交考生。考生须持初中毕业证书、纸介质档案及招生学校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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