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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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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是配角(16)
律师文化纵横谈
杨仲凯

  收费有风险 

  律师有一种代理的方式叫做“风险代理”,所以相应的也会有风险代理收费的问题。律师和当事人们经常谈到的风险代理,其实更多的不是指的代理本身,而是一种收费方式。因为所谓风险代理的“风险”,不是指的律师面临的安全问题或者其他风险,而是付出了劳动,拿不到代理费的风险。风险代理就是律师暂时先不收费,而是“后拿钱”。当事人聘请律师,在签署委托合同的时候,就要向律师事务所交付律师费,但风险代理不同,后拿钱是指案件获得了较好的效果之后,律师才能够拿到律师费,如果没有达到约定的结果,那就不能拿到律师费。 

  律师和当事人的风险代理约定,一种情况是只要案件获得了胜诉的结果,当事人就要付费。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的胜利成果要执行到位,律师才能从当事人的钱里拿到应得的律师费用。风险代理的律师费可能是固定的收费,比如说10万或者100万,也可能是按照某个比例来提成,比如1%或者10%。风险代理的提成比例也不能过高,因为律师付出得再多,争议的财产权利毕竟直接归属于当事人本人,律师如果分成太多,那就违背了公平原则。大多数律师办理案件的内心追求就是按照规定收律师费,但过去也有过不按套路出牌的个别律师,想谋取当事人的核心利益,那就不对了。 

  提倡进行风险代理,律师这个行业除了商业属性,更多的还是为国家和社会进行服务。律师行业关乎正义和公平,不能一味地追逐经济效益。律师不愿意进行风险代理,还是因为虽然律师没有什么安全上的风险,但是作为一项专业的劳动,律师要付出大量的精力,最终不能获得律师费,也是很沮丧的一件事情。不过话又说回来,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还是有不少律师通过风险代理的方法,获取了较高的利润。其实约定是公平的,拿不到律师费也要认,因为当时就是这样讲好的,而且一旦约定成就,当事人就会付出高昂的费用。 

  风险代理还有很多情况,比如所谓“半风险”代理,就是当事人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作为启动费用,再辅以一定的提成比例,使得律师既觉得有保障,又觉得有激励性。正因半风险代理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很多律师愿意尝试。当事人不怕律师拿到钱,因为那意味着他的钱也回来了。 

  还有的风险代理,律师就要承担真正的风险了。当事人连给法院的诉讼费都不拿,由律师先行垫付,垫付了诉讼费的律师才可能拿到风险代理权。这样的诉讼,如果打不好,那么律师搭上的就不仅仅是工夫,还会有真金白银。说到这里,好像比较清楚了,所谓风险代理的风险,实际上是商业价值,是时间成本,是情感和期待。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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