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 史莺)作为全国首批碳交易试点城市,天津自2013年开展碳交易。“‘十四五’期间,企业通过天津碳市场出售配额700余万吨,获得收益1.94亿元,‘增碳付成本、减碳有收益’的市场调节机制,有力激发了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动力。”在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文表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碳交易制度有了法律保障,“十五五”期间,天津将进一步做强碳市场,带动产业绿色升级。
据介绍,依托法典的法治约束,天津将压实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保障碳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天津将探索多项创新举措,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共同制定实施氢燃料电池汽车、油改电小客车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拓展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地方特色碳普惠项目,搭建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逐步增加管控温室气体种类,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纳入天津碳市场管理,增强碳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探索有偿分配配额,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持续推动用能机构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鼓励围绕碳市场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协同,研究制定碳配额分配激励举措,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同时,天津将推动石化、化工等行业逐步接入全国碳市场。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以及碳排放报告,开展月度碳排放数据存证与审核,对碳排放进行全面核实查证,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推动重点企业年底前完成年度碳配额的清缴,持续通过市场机制激励本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