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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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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披露两起案例
高速公路隧道口切莫乱停车
孙鹏程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孙鹏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8月17日、18日连续披露两起在高速公路隧道口不当停车的案例,值得警示。

  在沪武高速,近期一辆重型货车停在一隧道出口附近的行车道内,后方未设置警告标志,而司机忙着爬上车顶加盖雨布。交警赶到现场后,对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停车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交警提示,货物怕雨淋,可人命经不起“万一”。高速公路上禁止随意停车,即使停车,也必须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人员疾病等紧急情况下。且若车辆能够移动,必须停在应急车道上,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据披露,日前在京昆高速,有一辆货车因发生故障无法移动,停在一隧道出口。司机在货车后摆放了警示锥桶,但锥桶放在了隧道外边,因隧道内外光线条件变化大,致使后方来车的驾驶员难以及时发现前方车辆。交警赶到后,及时将锥桶移到隧道内部。

  交警提示,在高速隧道出口出现车辆故障时,应将警告标志置于隧道内部,利用隧道内灯光和封闭环境提醒后方驾驶员提前减速变道,同时依照法律规定,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如停车位置靠近弯道、坡道,警告标志应摆放于进入弯道或坡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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