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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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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赵海霞 杨鑑

  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而新质生产力正是其核心动力与鲜明标识。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催生,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跃迁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揭示,生产力的质变必然要求并牵引生产关系的系统性变革。因此,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能仅停留于技术层面,必须从生产关系的维度进行深刻的理论审视与实践回应,这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对于前瞻谋划“十五五”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新质生产力的跃迁内在要求生产关系的深刻调整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新质生产力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其发展依赖于数据、知识、技术等新型生产要素的涌现与重组,依赖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这种生产力的深刻质变,必然与传统生产关系体系中不适应其发展的部分产生矛盾。它要求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更加灵活包容以适配新型要素的产权与流转,要求劳动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关系顺应平台化、柔性化趋势并保障劳动者权益,要求分配关系更能体现知识、技术、数据等要素的价值并促进共同富裕。这一矛盾运动构成了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动力。能否主动、系统、前瞻地调整生产关系,使之更好地适应并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的成败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二、构建适应新型生产要素的所有制与产权制度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如数据、高级算法、核心专利等,具有非竞争性、可复制性强、价值实现方式多元等特性,对传统的以有形资产为核心的所有制与产权制度提出了新课题。构建适应新型生产要素的所有制与产权制度,需要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探索更加有效的实现形式。一方面,要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厘清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产权关系,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另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体系,强化对企业、科研机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同时探索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知识共享的利益平衡机制。此外,需推动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化布局,同时激发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力、相互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动局面。

  三、重塑与新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劳动与社会关系

  新质生产力催生了平台就业、远程协作、人机共融等新型劳动组织形式,改变了传统的工厂制劳动过程与管理模式。这既带来了劳动自主性与灵活性的提升,也带来了劳动权益保障、职业技能迭代、社会安全网络等方面的新挑战。生产关系调整需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的新型劳动关系。要针对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保障新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安全与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一体化改革,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规模培养适应数字时代、绿色发展的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同时,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其包容性与可及性,为劳动力在产业升级换代中的顺畅流转提供安全网,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四、完善体现效率与促进公平的分配与治理机制

  新质生产力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可能因其技术赋能差异和资本逻辑的放大效应,对收入分配格局产生影响。这就要求分配制度既要充分激发各类要素特别是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高级要素的活力,体现效率,又要有效防范结构性差距扩大,促进社会公平。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尤其要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同时,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并提高其精准性,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治理层面,需创新监管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之举。这一过程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必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其内在规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系统调整和完善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唯有如此,才能持续解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劲而持久的动能。

  (作者分别为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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