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轻医美行业利润丰厚,不少美容院、美甲店在无行医资质的前提下,擅自违规开展轻医美服务。与此同时,部分职业打假人也将目光锁定这一领域,试图通过诉讼获得惩罚性赔偿。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服务合同纠纷案,明确了非法医美纠纷中职业打假的法律边界。
王某在一家美甲店咨询减肥项目,经店家推介,花费4000元购买四针减肥针,并现场完成一针注射。事后,王某向卫生监管部门举报该美甲店违规开展医美服务。经查,该美甲店为顾客注射减肥针的非医师行医情况属实,依法给予美甲店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没收药品器械的行政处罚。
随后,王某先是依据《药品管理法》要求退还4000元费用并主张十倍赔偿,后变更诉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法院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王某依据同类事实以产品责任、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案由在全国范围内提起诉讼十余起,且诉讼请求均为十倍价款赔偿,属于典型的职业打假行为。
法院认为,美甲店无资质开展医美注射服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形成的服务合同无效,店家需退还王某4000元费用。但店家非法行医的行为,并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的构成要件,且王某曾多次提起同类诉讼,其目的并非为生活消费所需,而是通过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违背诚信原则,不符合法律保护的普通消费者范畴,因此对其“退一赔三”的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医美项目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内、由具备医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操作。消费者务必核实机构资质和医师资格,切勿贪图便宜或轻信机构宣传。此外,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采用合法合规的维权手段,通过协商、调解等渠道依法化解纠纷,避免“知假买假、恶意碰瓷”等方式的索赔,否则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稍有偏差就会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