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家民)燃气公司施工时造成居民户内线路故障,电表出现异常跑电情况,几天内就支出电费1500余元。该户居民与施工方因此产生纠纷,要求对方赔偿4.5万元,但施工方认为赔偿数额过高,拒绝赔付。面对纠纷,宁河区芦台街道综治中心日前启动“三所联动”机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日前,某燃气公司在芦台街道曙光社区进行燃气设施安装施工。次日,曙光里小区居民周某某家的电表出现异常跑电情况,数日内电费支出超过1500元。经多方排查发现,造成户内线路故障的原因是燃气公司施工人员在安装三脚架时损坏了电线。
为此,周某某找到燃气施工方,要求为其更换全部受损线路,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4.5万元自行修复,但燃气施工方仅同意最多赔偿1万元,双方协商无果。此后,周某某前往芦台街道综治中心反映此事。芦台街道综治中心启动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构成的“三所联动”机制,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查看,就问题定损、赔偿额度等事项召开协商会。在周某某寻求法律途径时,芦台街道综治中心“三所联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联系区法院到场帮助居民维护合法权益。考虑到矛盾尚未解决、周某某有阻止施工意向,综治中心又向周某某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其合理维权,保障了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社区燃气施工的正常进行。
街道综治中心与区法院、电力、城管等工作人员多方调解,在认定施工方施工责任的同时,做好周某某情绪安抚、释法说理等相关工作,消除其不合理诉求预期,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施工方赔偿周某某1.8万元、周某某自行修复电路的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