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辉煌“十四五”
新闻发布厅
“十四五”期间我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多点突破~~~
辉煌“十四五”
新闻发布厅
“十四五”期间我市强化医保赋能增强群众获得感~~~
经开区发布《行动方案》 打造京津冀具身智能产业集聚区~~~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津报访谈~~~—— 访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荆洪阳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天津
值班电话:022-27318001(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天津市河西区A01836号邮政信箱~~~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天津
值班电话:022-27318001(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天津市河西区A01836号邮政信箱~~~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开区发布《行动方案》 打造京津冀具身智能产业集聚区
目标2028年产业规模突破180亿元
万红

  本报讯(记者 万红)昨天,在“萤火计划”京津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对接峰会上,天津经开区发布《天津经开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和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精准布局细分赛道。根据《行动方案》,到2028年,天津经开区将引育具身智能高成长性项目10个以上,产业规模突破180亿元,围绕“主导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两大主线,全力打造京津冀具身智能产业集聚区和天津市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先导区。

  三大层面协同发力

  积极推动具身智能产业发展

  据了解,具身智能是“具身+智能”的融合,通过赋予AI(人工智能)“身体”,使其能够与现实世界产生交互,实现从数字世界走向真实的物理世界,实现类人甚至超越人类的智能水平。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支撑。在《行动方案》中,针对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天津经开区提出四大核心发展目标,包括实现产业规模大幅跃升、供应链本地化率稳步提高、成果转化加速落地和创新生态日益完善。

  天津经开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斌介绍:“在发展方向上,我们将围绕硬件层、软件层和场景层三大层面协同发力。硬件层,聚焦核心零部件,重点发展关节模组、减速器、电机和传感器;软件层,聚焦操作系统和数据集,重点发展多模态感知融合、自主决策与规划、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场景层,聚焦工业垂直领域,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水下机器人、巡检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

  五项工程加快实施

  推动形成全链条发展支撑体系

  天津经开区党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杨林表示,作为滨海新区核心增长极、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载体,天津经开区已将人工智能列为区域未来产业体系四大基石赛道之一,构建“平台—转化—人才”三位一体创新生态,正全力打造人工智能企业集聚、成果转化、产业升级的优选之地。

  根据发展目标和方向,《行动方案》将通过经营主体引育工程、创新公共平台和制造基地建设工程、具身智能应用试点建设工程、夯实要素支撑工程、产业生态优化工程,推动形成全链条发展的支撑体系。

  “比如,经营主体引育工程,就将通过聚集高能级经营主体、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挖掘传统产业转型潜力、开展产学研合作行动等举措,加强重大项目引进建设,促进具身智能产业资源加快聚集;创新公共平台和制造基地建设工程,计划通过建设具身智能中试平台、具身智能实训平台、‘天河+’具身智能算力开放平台以及打造关节模组制造基地,构建‘中试+研发’‘中试+孵化’的一体化生态模式,形成从成果筛选到企业培育的闭环生态。”王斌说,“希望通过上述五大工程的系统实施,全面提升天津经开区具身智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若干措施同步出台

  加速技术成果本地转化及产业化应用

  目前,天津经开区具身智能产业规模达130亿元,集聚相关企业近30家,初步形成具身智能产业生态雏形。为保障发展目标顺利落地,天津经开区还同步出台若干举措,将从技术研发、企业培育、场景应用、要素保障等多个维度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支持。

  天津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具身智能作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核心载体,已被纳入国家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天津经开区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在先进制造、科研资源、应用场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场景驱动和生态构建,不断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落地,加速推动具身智能技术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力争通过3年时间,将天津经开区真正建设成为引领京津冀、辐射全国的具身智能产业创新高地和示范标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