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阳春,赴浙江绍兴参加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年会。临行前,心头掠过一丝期冀:这次赴绍,争取再去看看文种大夫,一晃,三十年啦!
上次探访文种大夫墓,应该是在1994年春天,我以茶文化研究者的身份,应邀参加杭州西湖茶会。会后,抽出一天时间乘早班车赶往绍兴。先把最著名的景点,若鲁迅故居、青藤书屋、沈园等处浏览一过,便直奔越王台。看过越王台,意犹未尽,又沿着石径登上后面的小山。当时,旅游业不如今天这般发达,山上并无明显的路标提示,我是信马由缰,沿路而行,左拐右绕,就走到了一块石碑跟前,定睛看去,碑上赫然写着“越大夫文种墓”几个大字,心下暗忖:今天能“撞见”文种大夫,不啻中了头彩。
之所以会作如是想,是因为我的游走偏好:大凡人人皆去、游人如织的景点,往往排位靠后,反倒是那些冷背寂寥且另有一番故事的所在,常被我优先选择。此前参观越王台,虽然是高台大殿,建筑恢宏,且游人也相对较多,我却匆匆而过,并未停留。眼下,偶遇文种大夫遗迹,我却怦然心动,绕墓三匝,流连许久。并不是这个小小的墓冢有什么特异之处,而是由这抔黄土,想到了两千多年前的吴越春秋……
转眼三十年过去。如果说,当年与文种大夫的“不期而遇”,只是在我的心底刻下一道凹痕,那么,如今的这次绍兴之行,应该说,这道凹痕已化成了一个心结。
然而,当我拿到这次年会的日程表时,却发现本次行程中,主办方并未安排越王台,也就是说,如果随团队而行,很可能会与文种大夫“失之交臂”。这,不免有些遗憾。我快速把全部日程扫描一遍,发现有一天的行程,正是众人皆知的那些景点,我都已去过了。当下心动:要不,就把这一天宝贵时光“挪用”到越王台上,不,是“挪用”到文种大夫的身上?对,就这么办!
向领队请假,并告知2号车长,均是一路绿灯,顺利放行。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我如愿以偿,奔向了心念所系的文种大夫。
依旧是石径清冷,依旧是游人寥落,依旧是匆匆掠过越王台,直奔后山而去。独步石阶,我的思绪又萦回到吴越年间的那些旧事。几天前,刚刚在央视戏曲频道看过新编京剧《西施》;再往前推,在某档“活化”史籍的节目中,看到当下走红的几位学人解说两千多年前的吴越争锋,诸如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美女西施的“献身救国”、范蠡大夫的“智斗夫差”,等等。这些都是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然而,文种大夫又在哪里呢?须知在勾践被掳,越国危亡之际,是范蠡和文种两位重臣如中流砥柱,匡扶社稷,挽狂澜于既倒。二人相约,范蠡随勾践入吴为奴,蹈危履难,巧为周旋;文种则镇守国内,安民兴业,韬晦自强。应当说,两位大夫功高勋重,足可比肩。何以千年以降,勾践成为发愤自强的励志模范,范蠡、西施成为历经磨难修成正果的爱情主角,而文种却被抛掷在越王台的阴山背后,几乎被人遗忘了呢?
我尤其不解的是,单论向夫差贡献美女这一招数,原本就是文种向勾践郑重提出的“伐吴九术”中的第四招——原文出自东汉会稽人袁康等编纂的《越绝书》:“一曰尊天地,事鬼神;二曰重财币,以遗其君;三曰贵籴粟槁,以空其邦;四曰遗之好美,以为劳其志;五曰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尽其财,疲其力;六曰遗其谀臣,使之易伐;七曰疆其谏臣,使之自杀;八曰邦家富而备器;九曰坚厉甲兵,以承其弊。”可以说,这些谋略是导致吴王夫差沉迷酒色,丧失警觉,误判大局,终致败亡之关键所在。何以在今人的意念中舞台上传说里,这献美之计却被“移植”到范蠡身上,对文种竟只字不提呢?
当然,我对现今的编剧大咖们也深表理解。演戏当然要有情爱故事,将“献美”安在范蠡身上,正可集中笔墨,展开戏剧冲突,这对表现他与西施的旷古情缘,自然是最为有戏的。反正,文种大夫早已湮灭于荒丘野岭,既无人也无法为之鸣不平了……
如果说,我的这种感受在三十年前“偶遇”文种大夫之时,便已隐然萌生,那么此后这些年,这种不平之念更随着阅世渐深和读史渐多,也是愈发强烈了。我并非漠视乃至轻视范蠡与西施的丰功伟绩,也无意抬高文种的历史地位。我只是一再反思:范蠡和文种,这两位情同手足的好兄弟,何以会在一路同行多年之后,最终却走出了各不相同的人生轨迹?
史载:范文二人同为楚国老乡,文种比范蠡大一岁。公元前516年,他在就职楚国宛令时与范蠡相识,时年文种21岁,范蠡20岁。从此,两人风雨同舟,甘苦共尝。尤其是在越国危如累卵之时,辅佐越王勾践,经磨历劫,蛰伏自保,从匍匐于吴王脚下为奴,直至向死而生,励精图治,重振朝纲,最终复仇灭吴。他二人始终是同心同德,各骋才智,砥砺前行。他们的友情和勋业,本应成为一段青史佳话,为何最终他俩的结局却形同天壤呢?说到底,人生的选择,往往是成败系于一念之间,这在他们的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记得十多年前,我曾写过一篇短文,题为《范蠡的规劝》,试图破解范文二人的命运密码——我在文中引用了范蠡在越国成功灭吴、朝野欢腾之际,写给文种的一封信,即《遗大夫种书》,信中写道:“吾闻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惟贤人乎?蠡虽不才,明知进退。高鸟已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明矣!”
作为挚友,范蠡在信中规劝文种赶紧离开勾践,“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明矣!”范蠡的理由层层递进,先说“人有盛衰,泰终必否。”你我已经达到了人生的鼎盛之点,再往后走,只会一路下坡了;再论“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之理,我们对越国已竭尽全力,对于掌权者而言,你已用处不大了,不如急流勇退;接着,讲到勾践其人:“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共处乐;可与履危,不可与安。”凭着范蠡长期与勾践共事的切身体会,他深知此人绝非善主。照理说,你我都是功高盖主之臣,没有你我,何来他的今天?他理应尊于高位,礼敬终身。可是,凭勾践的心胸和气度,他又岂能让你我与他分享荣耀和权力?言外之旨,已是再明白不过了——走吧,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啦!
应当说,这是好友范蠡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剖心沥胆,痛陈利弊,苦心孤诣,劝导文种的一段实录。遗憾的是,收信人文种并没有接受范蠡的忠告,他并不认同范蠡的警世危言。文种的一念之差,就拐上了人生的岔路……
文种大夫未能悟到,此时的越王早已今非昔比,他一心只想称霸群雄,已无意于兴业富民。而文种在他面前,却总是强调要“养民”“富民”“亲民”。这是文种与勾践在治国方略上的原则冲突,既不可调和,更无从化解。于是,结局就只剩一途了——“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九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六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这是何等狡黠的说辞:当初你教给我九条计谋,我只用了三条就把吴国打败了,剩下的六条还在你那里,浪费了多可惜呀!这样吧,拜托你去阴间教教我的先王,让他们打败阴间的敌手吧。
文种受剑,自刎而死。一代名臣就这样殒命于毕生忠心辅佐的君王,千古慨叹,无过于此矣!
文种死后,勾践将其葬于西山。后来,人们为纪念文种,将西山改名为“种山”。
反观抢先一步抽身而退的范蠡,结局却相当圆满——相传他携美女西施游走于烟波深处,从此杳无踪影。后来范蠡经商,成为巨贾,被后世尊为“陶朱公”,乐享人间的世代钦敬。
此刻,时值正午,我走出一身微汗,终于来到久违的文种墓前。蓦然发现,在墓亭前已有人祭献了数捧鲜花,顿时醒悟:哦,清明节快到了,越国的后人们并未忘记这位因亲民富民而死于非命的先贤。这数捧鲜花分明昭示着:公道自古在民心,斯言至矣!
写于2024年4月13日至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