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质效履职 构建社区矫正检察新格局
王浩然 尹梦琪

  红桥区检察院积极鼓励、引导多元化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社区矫正检察新格局。

  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宣告缓刑的李某,本应每月接受两次教育谈话,并在社区参加两次公益活动。李某发现教育谈话是在司法所,公益活动是在社区,分属两条线管辖,于是就开始偷懒。李某的小聪明没能躲过检察院、司法局和街道织就的严密监督网。司法所对李某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训诫处分。李某认错悔过。

  红桥区检察院与红桥区司法局协作,推动辖区街道专业社工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有效促进在矫人员信息同步更新、违矫行为及时反馈、惩处措施细化完善,让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精细精准。

  “检察官,您放心。张某一天没出门,没有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社矫对象张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宣告禁止令。禁止令内容涉及组织及单位众多,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存在监管盲区。红桥区检察院在各街道选任社工作为联络员,实现对重点人员的全链条管理。在社区助力下,禁止令得到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更加科学有序。

  未成年社矫对象小洋(化名)来到父母身边生活后,出现逃学、夜不归宿情况,甚至因为打架斗殴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得知,小洋性格的突变源于生活环境的改变。检察机关为小洋量身定制了“检察+社区”协同帮教方案,小洋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积极热情地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家庭亲子关系也变得更好。

  红桥区检察院与多个部门共同成立“爱心家长”志愿者组织,定制帮教方案,为失足青少年铺就新生之路。目前,红桥区未成年社矫对象全部解矫,均无再犯罪情况发生。 王浩然 尹梦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