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爱青)为切实清除社会面烟花爆竹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公安北辰分局查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2起,行政拘留1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300余箱。
1月4日,果园新村派出所民警在一个小区房屋内查获烟花爆竹160箱,违法人员徐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月8日,普东派出所民警发现一小区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并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9箱,依法将违法人员刘某行政拘留。1月10日,公安北辰分局治安管理支队会同青光派出所民警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货车2辆,查获烟花爆竹287箱。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刘某、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月11日,治安管理支队会同普东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立交桥下平房内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52箱,违法人员程某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非法储存、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