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市民政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强力推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
局领导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谋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举措,讨论民政法治建设重要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市民政局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新时代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靶向发力,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保护、社会工作、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等各领域政策规定,始终在法制化轨道上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改革创新 深化法治惠民实践
市民政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采用“容缺受理”“无人审批”等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审批全程网办“零跑动”。完善社会组织注销清算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方式,实施银行函证替代验资报告,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
深化民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统一行使市级民政行政执法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分领域完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示范文本,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调解劝阻、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让民政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厘清市、区两级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确保执法监管无盲区、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大社会组织领域执法力度,促进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管协同联动。
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改革。修订完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开展社会救助确认事项下放街道(乡镇)改革,推进群众求助“就近申请、全城协办”、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积极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在“津心办”上线市民政局旗舰店服务功能,深化殡葬业务线上预约服务,深化“3000元一站式全程文明殡仪服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察民忧解民困。
强化依法行政 提升法治建设效能
市民政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列出清单,落实责任,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殡葬行业价格监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会同多部门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等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民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把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关,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要求,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等事项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在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当好法治参谋。分领域组建民政专家库,注重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市民政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类政策文件、合同协议、行政决策等全面纳入法制审核、从严把关。修订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相关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管理办法,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强化守法意识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市民政局深入落实“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工作方法,局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大兴学习之风,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研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新任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庭审观摩活动,持续增强民政干部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培训,努力锻造会执法、敢执法、能执法的民政执法队伍。
市民政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民政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落实好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立体化政务公开格局。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努力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
市民政局制定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推进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实时普法。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一老一小”、社会事务、慈善事业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举办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开展主题为“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的系列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