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工伤认定实现“申请即受理”。
“申请即受理”的服务对象是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满足自设立登记之日起,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工伤保险工作事宜,且该工作人员经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政策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工伤认定基本专业知识且经考核合格。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即受理”服务的,应向负责其工伤认定行政事务所在区人社局提交申请表。区人社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政策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当日批准“申请即受理”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在上次考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政策培训。开展“申请即受理”用人单位指定工作人员变更的,需对新变更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政策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前暂停“申请即受理”服务,考核合格后立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