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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春雨行动”助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
我市持续夯实公平竞争制度根基~~~
市场监管部门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举办反垄断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人工智能+登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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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市市场监管委发布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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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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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市市场监管委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通讯员 金世惠

  市市场监管委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及旅游领域虚假营销信息、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作用,广泛凝聚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共识,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通过授课形式销售“嘉蓝波动仪”,涉嫌虚假宣传。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23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提供免费体验服务,吸引附近老年群众成为会员,并持续对会员开展培训授课。在店内多处位置张贴“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宣传标语,并在培训课程中宣传该产品具备替代运动、治疗疾病等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以为其具有医疗效果而购买产品。经核查,该产品系普通产品,并非医疗器械,不具备替代运动、治疗疾病的功效,“替代运动中心”“替代运动的先行者”等宣传用语均系当事人虚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罚款30万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天津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销售的“结晶对策 樱桃益生菌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涉嫌虚假宣传。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3月30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聊天及线下PPT演示等方式,向以中老年群体为主的消费者宣传其普通食品能“降低尿酸、溶解结晶、消除炎症”“三到七天就有效果”,诱导老年人误信产品具有治疗作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2月30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用发鸡蛋等方式吸引老年人领福利进入微信群,在微信群里转发直播链接或自行开设直播。视频内容存在将销售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等产品描述为拥有多种保健功能以及疗效的产品,将普通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化、药品化,明显超出产品本身的性能。同时采取组织健康体检等方式制造健康焦虑,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其宣传的具备治疗疾病功效的内容并无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罚款8万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天津某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天津市某餐饮店虚假宣传案、天津市某工艺品销售店虚假宣传案、天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陶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虚假宣传案、天津市某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开展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以及天津某机床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商业混淆和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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