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并立”内战打到最后时,关中地区的西周王室直辖领地大多被西戎和秦人瓜分了,老周人遭受重创,多数幸存者只能向西戎或秦人臣服,或是迁往东方。作为“二王并立”内战的主要参与者,周平王、晋文侯和郑武公都是老周人的代表——姬姓贵族,这不是他们乐意看到的局面。现在,他们在“王畿”地区的家族资产损失了一大半,就连祖坟和宗庙也都荡然无存。很难想象,如果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宗法信仰和道德良知的话,如何能够睡得着觉。
本来,周平王、晋文侯和郑武公这些人都只想通过“权力的游戏”夺取西周王朝的政权,但是通过二十多年看似足智多谋的操作,他们发现,自己把西周王朝彻底毁掉了,原先庞大的财产现在只剩下了一小部分。这样一来,他们就有许多事情需要向社会和子孙后代解释清楚。
传统上认为,东周王朝开始于公元前770年的“平王东迁”,但是孔子编订的编年史《春秋》却开始于鲁隐公元年,即“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年),为《春秋》作注的《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也都沿袭这种写作方式。这样一来,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723年的东周头48年历史就没有得到儒家经典的细致讲述,只留下了一些很模糊的追述片段。
孔子高度重视他编订的《春秋》这本书,儒家经典《孟子·滕文公下》记载:“《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又总结说: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铎椒为楚威王傅,为王不能尽观《春秋》,采取成败,卒四十章,为《铎氏微》。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势,亦著八篇,为《虞氏春秋》。吕不韦者,秦庄襄王相,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为《吕氏春秋》。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不可胜纪。汉相张苍历谱五德,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著文焉。
也就是说,《春秋》被认为是孔子的学识思想集大成之作,后世许多人奉“春秋大义”为法律的最高理论依据,赋予《春秋》类似宪法的法律地位。许多儒家学者真诚地相信,“春秋大义”真的能够让“天下乱臣贼子惧”。
但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重大问题是,如果孔子编订的《春秋》讲的真是“天子之事”,它为什么不从周平王元年开始写,而是忽略了东周王朝的前48年历史,改从鲁隐公元年开始写?要知道,在这48年里,鲁国经历了鲁孝公和鲁惠公两任国君,而且国内政局稳定,并未发生战乱。孔子晚年距离周平王还不到3个世纪,应该能够在鲁国和其他诸侯国找到不少周平王时代的史料,而他亲自编订的《春秋》为什么不追溯到周平王元年,或是至少追溯到鲁惠公元年(公元前768年)?
如今,我们已经通过研究各类史料知道,如果一部东周的史书追溯到周平王元年或鲁惠公元年,那么“二王并立”的重大历史事件就没法被掩盖了。如果孔子秉笔直书这段历史,读者会质疑,周平王政权是正统吗?或者说,东周王朝合法吗?
一旦周平王本人被怀疑是勾结西戎和叛乱诸侯,杀害周幽王、周携王、太子伯服,毁灭西周王朝的罪魁祸首,与晋文侯、郑武公、秦襄公等人都属于典型的“乱臣贼子”,那么孔子构思和鼓吹的所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政治和社会主张就都毫无意义了,他总结的“春秋大义”不仅不能够让“天下乱臣贼子惧”,反而会让“天下乱臣贼子笑而从之”,事实恰恰正是如此。
关于《春秋》一书的写作过程和社会效果,《史记·太史公自序》有过介绍和统计——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
司马迁对于《春秋》乃至于儒家《五经》的这段经典评述,历来被儒家学者尊奉为真理。可是,一旦周平王政权的正统性或东周王朝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这一切便都难以成立了,反倒是“《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的现象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周平王本人就是涉嫌弑君篡位的乱臣贼子,在他的“模范”带头作用下,东周各诸侯国内不断爆发推翻国君的内乱也就顺理成章了。自周平王登基开始,就没有诸侯真正把他当回事。周平王也知道自己缺乏统治合法性和实力,所以仅仅满足于在洛邑苟延残喘。按照《吕氏春秋·仲春纪·当染》的记载:“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当作平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也就是说,当秦襄公擅自祭祀上帝消息传出以后,就连一向最听周天子话的模范诸侯、周公旦的后裔鲁惠公都打算用天子的标准祭祀祖先了。不过,鲁惠公出于尊重,还是向周平王做了请示,周平王派使者史角去鲁国劝阻鲁惠公,结果似乎并不理想,“礼崩乐坏”的春秋乱世由此揭开序幕。后来,这位博学的史角便在鲁国定居下来,墨子就是他的弟子。不过,墨子比史角小约二百岁,所以他只可能是史角的数代之后弟子。在吕不韦组织门客编著《吕氏春秋》的时代,墨家是秦国的显学,所以《吕氏春秋·仲春纪·当染》的这段记载可靠性不低。
本来,周平王是拥有统治合法性的,因为在父亲周幽王和太子伯服死后,他作为周幽王硕果仅存的王子,本有资格顺位成为新的周天子。但是,由于周平王当时尚未成年,加上他的外祖父申侯多次发动叛乱,叔父周携王作为“代理国君”的合法性获得增强,郑桓公也图谋染指王位,其事业一路坎坷。尽管如此,在郑桓公去世,晋文侯杀死周携王,结束“二王并立”内战以后,周平王作为唯一在世的王子,便成了诸侯仅有的选择。
周平王之所以最终被晋文侯、秦襄公、郑武公等诸侯拥立称王,就是因为在王位继承顺序排名靠前的西周王室男性成员中,他是实力最弱、政治包袱最重、最容易被控制、最适合给诸侯当傀儡的一个。
无论孔子生前是否了解东周王朝波诡云谲的头48年历史,他晚年编订《春秋》时,对这段历史的态度显而易见:不记载,不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