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受上游地区来水影响,泃河、州河以及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水位偏高,蓟运河仍维持洪水蓝色预警,根据我市当前雨情、洪情,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自7月21日7时30分起,维持对蓟州区、宝坻区泃河、州河、蓟运河(张头窝以上段)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解除其他区域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鉴于近期我市上游地区持续有洪水下泄,蓟运河等一级行洪河道水位偏高、堤防长期受洪水浸泡,突发险情、灾情概率增大,市防办提醒河道沿线各区密切关注水情变化,持续加强堤防巡查排险,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做好对涉水人员的安全宣传及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