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6月30日17时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近期,我市连续出现较强降雨,局地短时雨强大,特别是北部山区土壤饱和度持续上升,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对此,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人、各区防指分管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同时科学调度防洪工程,特别是加强对山洪沟口、地质灾害隐患点、下沉地道、低洼易积水区域等重点部位,以及山区景区、民宿农家院、露营基地、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值守,加大队伍及物资布防预置力度,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及时疏散游客、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