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有代表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引发广泛关注。很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并同步推进法规修订与行业分类规范。
“管理”变“服务”,看似只有两字之差,实则是两种不同的行为逻辑,前者更侧重约束,后者更侧重赋能。虽然早在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管理企业”已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但长期以来,“物业管理”一词仍频频出现在法规、文件中。少数物业公司更借此混淆视听,损害业主合法权益。词语变更不仅给小区物业提了个醒,给业主增添“底气”,更有助于物业行业优质高效发展。
常言道:“花钱必问效。”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公司是否服务、成效如何,业主最有发言权。许多业主之所以不愿交物业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物业信息不透明、服务不到位。最近,广东省东莞市一物业公司因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没166万元;上海市徐汇区一小区业主质疑5年来公共收益倒欠物业74万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小区物业不作为,居民不得不网络问政……有网友吐槽物业“别光想着收钱”。物业承担维护小区秩序的职责,但“管事”不意味着高高在上。老旧小区的亲情车位、独居老人的关爱档案、公共收益的公开透明……这些工作,居民们都看得见。
小物业、大民生,物业服务联系千家万户,是城市治理的重要一环。推动服务提质升级,理念转变仅仅是第一步。物业与社区街道双向奔赴、高效协同,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保驾护航,才能更好地守护万家灯火。“前几天楼道灯坏了,小程序上拍照报修,两三个小时就修好了。手机上还能看到谁修的、买了几个灯泡、花了多少钱。”这是河北区金碧园小区一位居民的切身体验。河北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开发线上小程序,居民可以像点外卖一样,随时提交问题、上传照片,物业、社区、街道业务科室同步,一旦超时未办结,社区和街道监督员随即介入催办。相关部门多规范、多监督、多助力,物业更“阳光”,基层治理更高效。
从1981年深圳首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到2026年物业管理“官宣”正名,40多年来,物业行业在持续探索转型中发挥着自己的价值。如今,物业服务首次被写入“十五五”规划纲要,“物业管理”也正与历史告别,从“有服务”迈向“优服务”,物业还将给人以更多惊喜和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