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 王悦阳)记者2月1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全面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加强食品召回监管明确新要求。
据了解,与现行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召回等级分级情形、加大惩戒力度。
其中,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规定食品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有配合召回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