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家民)在社区工作中,如果涉及维修收费问题,往往让社工和网格员比较棘手。宁河区芦台街道金华路社区通过依法说理解决这一难题,让居民掏钱明白、心里痛快。
近日,金华路社区正阳楼一个单元门口一直有积水,网格员通过与供热公司、供水单位对接了解,初步判定为自来水主管道漏水,但经与供水单位进一步核实,跑水位置在楼门以内,需要居民自费维修。网格员挨家挨户通知情况,但有两户居民不同意承担费用,认为公共部分不应该由居民自费维修,应该找相关部门维修。
根据《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十条等规定,原有住宅建筑物内至水表间的公共管道,由产权人(业主共有)负责,水表内由用户负责。社区网格员将相关条例向微网格长和居民进行了讲解和普及,最终得到了居民的认可,由微网格长找专业人员维修,相关费用由全体受益住户均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