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战略部署,为扎实高效做好“十五五”时期金融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市场规模和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表现出区域发展失衡、业务模式传统、政策壁垒突出等问题。如何破解这些结构性矛盾,已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融资租赁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在制度环境、服务模式、技术能力、生态构建与全球竞争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升级,实现从“信用中介”到“资产服务”的质变。
一、突破制度壁垒以提升政策与监管协同效能
制度创新是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能有效打破租赁行业发展的种种桎梏,将政策红利顺畅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提升业务运行效率。一是创建区域协同的制度创新体系,将租赁业务规则标准化,建立区域性租赁资产登记平台,推动跨域规则和标准互通。推进数据全国共享,整合相关数据,为业务动态调整提供支撑。二是构建沙盒式监管机制,允许企业试点离岸结算、无形资产租赁等业务,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制定“一事一议”容错清单。三是构建齿轮咬合型政策监管协同机制,借鉴分类评级监管经验,通过动态评级推动监管的差异化。推广金融审判合议庭模式,联合司法、行业协会、高校等共建司法监管一体化模式。
二、深化产业融合以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
基于特定产业的设备特性、技术迭代周期及企业现金流规律,将金融要素与产业专业化环节相结合,通过设备特性适配降低资产风险、技术迭代响应保持竞争弹性、现金流匹配增强经营韧性,构建专业化全周期服务体系,打破传统租赁的信贷逻辑,与产业升级需求深度融合。一是根据设备特性设计残值担保和资产处置服务体系,约定租期结束后基于资产残值担保拟定回购条款,建立司法听证机制评估资产价值,确保资产安全退出。二是针对产业技术迭代周期特点,设计动态租金与弹性置换的服务体系,打破固定租期限制,建立租金与产能、减排效益挂钩的浮动租金机制,并赋予设备技术升级的置换选择权。三是根据现金流规律设计场景化还款和产业数据协同的服务体系,基于企业销售周期、研发投入节奏定制还款方案,并做好产业数据协同。
三、丰富场景应用以驱动绿色租赁与科技创新
绿色租赁与科技创新正成为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一是完善绿色标准体系,将碳排放、设备能耗等绿色指标纳入租赁物筛选模型,从租赁设备入口端助力绿色发展。设计租金浮动函数,构建与减排效果挂钩的动态租金调节机制。二是以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创建资产监控网络,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根据运行情况预判故障,动态修正资产残值曲线,为二手设备流转提供定价依据,必要时对资产状况提出风险预警。三是拓展数字化综合服务应用场景,推动租赁业务价值链向高端延伸。基于数字孪生技术模拟设备运行能耗场景,设计能耗优化配置以及阶梯租金方案,将租赁业务从融资服务延伸至技术咨询、资产管理等价值链高端。近年来,天津率先建立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开发绿色租赁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打通第三方认证、绿色租赁对接链条。通过科技创新重塑风控与运营范式,精准评估设备残值、监控资产状态。
四、优化生态体系以筑牢基础设施平台
优化租赁行业生态体系是支撑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通过培育头部机构、完善要素市场与建设人才梯队,形成基础设施网络,为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变提供系统性支持。一是通过机构重组提升规模效能,引导区域租赁公司合并重组,提升资本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鼓励设备制造“链主”企业设立厂商系租赁公司,打造产业链资金链闭环模式,实现设备研发、融资与运维的一体化服务。二是建设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智能匹配企业需求与租赁产品,有效动态监测区域设备租赁需求与产能匹配度,引导资金精准流向高需求领域,避免资源错配。三是建设人才梯队,持续为行业发展注入动能。构建产教融合的立体化培养体系,联合高校开设设备估值、跨境税务等课程,引入国际资格认证,推动共建实训基地,缩小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差距。
五、共享全球资源以打造国际一流租赁中心
打造国际一流租赁中心是我国融资租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举措,重点在于构建离岸业务枢纽功能、推动规则标准对接与拓展跨境服务网络。一是在离岸枢纽建设上,强化风险隔离载体架构与税务穿透机制。发挥风险隔离载体的作用,能适应不同法域的监管要求。二是在规则标准层面,借鉴相关成熟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与国际业务协同。推动跨境租赁合约标准化,涵盖飞机船舶权属登记与争端解决条款等,为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在服务网络拓展上,构建全球资产流转与综合服务体系,在全球关键枢纽城市设立风险隔离载体,形成区域性资产管理和服务节点,建立包含法律咨询、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等在内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作者分别为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商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