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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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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未经审批 形似交通指示牌 执法部门已介入处理
街头广告牌“越界” 岂能想设就设
记者 狄慧 文/摄
  北辰区志成路与津围公路交口人行道上的公益广告牌贴着某酒店的宣传内容。

  东丽区津蓟联络线徐庄村附近路灯杆上“某某酒店”的广告牌被拆除。

  为了给自家生意打广告,一些商家在街头想方设法设立广告牌。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在河北、北辰和东丽三区多个私设广告牌点位实地走访发现,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部分商家还将广告牌制作成蓝底白字的样式,与交通指示牌高度相似,容易造成混淆。根据《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未在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广告牌是不允许设立的。截至发稿时,北辰区和东丽区的私设广告牌已被处理。

  市民霍先生居住在河北区圣贤里小区,他发现小区外的绿地上设置了一个民办医院的广告牌,长达数年无人管理。记者按照市民反映的线索来到河北区曙光路与圣贤道交口处,在圣贤里小区楼下的绿地上,看到了一块印有医院名字的蓝底白字广告牌。此广告牌距离坐落在同一侧的医院约30米。“这个广告牌立了近三年时间,此前在圣贤道与爱贤道交口路灯杆上也设置了这个医院的指示牌,后被综合执法部门拆除了,但这个广告牌一直没人管。”霍先生说。

  在北辰区志成路与津围公路交口处的人行道上,一个印有“某某酒店欢迎您”的蓝色广告牌也设置在人行道上,十分显眼。记者在东丽区津蓟联络线徐庄村附近的路灯杆上,也看到一个印有“某某酒店”字样的蓝底白字广告牌,在道路对面有一个印有“某某制冷配件进口”字样的广告牌则设置在绿地上。

  这些广告牌是否办理了行政许可手续?12月16日上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河北区铁东路街综合执法大队、北辰区宜兴埠镇综合执法大队和东丽区金钟街综合执法大队。上述部门均表示需要进行现场核实才能确认是否可以设立广告牌。

  当天下午,东丽区金钟街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响应,赶往现场核实情况。工作人员与酒店和制冷配件厂负责人沟通,确认其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随即依法依规将广告牌拆除。

  17日,北辰区宜兴埠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告诉记者,酒店在原有的公益性广告牌上张贴了自己的宣传内容。该公益广告牌由于内容褪色无法起到宣传作用,被商家“钻了空子”。目前,商家已经将广告内容撕掉。河北区铁东路街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初步核实民办医院广告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到市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在前款范围以外设置户外广告的,由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准予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准予许可的内容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规范道路边广告牌设置,既是对城市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市民安全的守护。唯有坚持依法管理、精细施策、源头防控,方能打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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