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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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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放 公安机关回应热点问题
传统节日、各类社会活动均不例外
韩雯

  ■ 不分平日与节假日,跨年夜、元旦、除夕、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各类社会活动,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 仙女棒、摔炮等均属于禁放范畴。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当储存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报讯(记者 韩雯)元旦、除夕等节假日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婚庆、殡仪服务中是否可例外?仙女棒、摔炮是否在禁放之列?随着“天津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消息的发布,相关热点问题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公安机关对此作出回应。

  据介绍,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及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近日相继发布的通告,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不分平日与节假日,跨年夜、元旦、除夕、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各类社会活动,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特别明确,仙女棒、摔炮等均属于禁放范畴。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定义,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中仙女棒等“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高达700℃-800℃,易造成灼伤、引燃隐患,已被纳入严格管理。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同样需遵守禁放规定,不得指定顾客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为顾客提供代购、运输烟花爆竹服务,相关单位或个人违者将面临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相关酒店、宾馆若未履行管控义务,也将依法追责。

  在处罚力度方面,公安机关还列举了多项违法情形的处置标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当储存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配合我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的施行,公安机关已启动全方位管控措施。会同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严打非法运输行为,配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清查非法储存销售场所;在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发动村(居)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巡查宣防;对110接报的涉烟花爆竹警情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循线深挖全链追查。近期,宁河、静海、宝坻等地已成功破获多起跨省市非法流转、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800余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如发现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协助破获案件者将视情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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