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辛口镇大沙窝村、小沙窝村盛产萝卜,从这一带穿过的京岚线道路两侧便多了向过往机动车兜售萝卜的摊贩,因为摊位搭建、销售方式太随意,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2024年11月初以来,记者先后两次驾车经过京岚线辛口镇一带,发现道路两旁的萝卜摊位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个。摊位后的农田里,有很多种植萝卜的大棚,不少摊位上都写有“棚里现拔”字样。除了少数大棚前留有机动车道可以进出外,大部分摊位直接搭在路边,如果想买萝卜,只能把车停在路边。京岚线上车多路窄,非机动车道更窄,买萝卜停下来的车,直接占用部分机动车道。
京岚线靠近独流减河特大桥一带,路边卖萝卜造成的隐患更多。因为两侧安装有一米多高的护栏,机动车为了避免与护栏剐蹭,只能更多占用机动车道停车。与此同时,卖萝卜的摊主摆摊各有“奇招”:有的推着电动三轮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售卖;有的借助护栏搭建“柜台”,坐在护栏上招呼过往的车主;有的甚至直接将萝卜码放在路面,挑选萝卜需要蹲在路边。每个摊位前都散落着随意丢弃的萝卜缨子。一位摊贩告诉记者,这些萝卜缨子不能轻易收拾:“摆在这儿就是为了告诉后边的人,我的萝卜卖得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两侧随意卖萝卜,影响公路畅通,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