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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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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不让青春被“刺痛”
通讯员 李彤

  “当时一时冲动去文身,现在很后悔,工作和生活都受影响,以后一定不能冲动行事了……”

  近日,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案民事起诉出庭支持起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联手河北省检察机关首度出庭支持此类民事公益诉讼。

  小李是本次未成年人文身案的原告,河北省遵化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接触到小李,发现他在脸上文身,面积还挺大。考虑到小李文身时未满18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预料此行为存在的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检察官劝说他洗掉文身,并决定支持小李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给小李文身的店坐落在天津市西青区,所以将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西青区检察院。

  经过法官、检察官的再次调解,共同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双方达成和解,文身店老板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对小李日后求学就业都带来了一定影响,向小李赔偿8000元。

  同时,检察官对小李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出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要注重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探寻孩子言行背后的问题与需求,掌握并运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

  通讯员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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