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诚)昨日,天津仲裁委员会正式发布《天津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服务指引》),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为临时仲裁的顺畅进行提供实践指引,标志着我市在推动仲裁服务创新、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也是我国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内容。相比常设的机构仲裁,临时仲裁指的是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临时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案件处理完毕即自动解散,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全球经贸合作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解决了问题才能更好地开展商务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一裁终局的仲裁是比较灵活的解决方式,仲裁裁决也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临时仲裁的显著特色在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与保障,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规则等。”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金鸿侠告诉记者,《服务指引》充分借鉴国际仲裁的先进经验,并紧密结合我国仲裁实际,确保其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能够精准对接国内外当事人的需求,有效提升仲裁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为提升仲裁效率,《服务指引》在制度设计上力求简洁明了,通过优化服务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大大增强仲裁程序的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体验。
以此次《服务指引》发布为契机,天津仲裁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选择天津作为争议解决的首选地,推动临时仲裁机制在自贸试验区率先落地。同时,持续优化仲裁服务流程,提升仲裁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天津仲裁”品牌,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涉外法治体系的完善和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