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强调“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是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重大任务”,提出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路子”等重要要求,这就为我们如何利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手段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的科学规律,全面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充分发挥城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管理服务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的合理需求,增进民生福祉,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
一、全面推进大城细管,引导城市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城市内涵式发展不同于过去城市“摊大饼”式发展模式,它更加注重结构、效率和质量,更加强调绿色环保、资源集约、空间布局、公平公正,更加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这就要求城市治理要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坚持集约发展的原则,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业态、功能、品质的不断提升,千方百计提升城市发展的动力、活力和潜力。二是统筹好城市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防范和化解城市各个领域出现系统性风险,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智慧应急体系,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高质量的发展。三是完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治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实现城市治理目标量化、标准细化,责任明晰化、制度刚性化,推动形成责权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夯实城市治理基础底座,推动资源、力量、要素下沉,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更新、养老服务、风险治理等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消防、城管、安监、住建、市场监管等街镇和区属执法力量,推动城市执法力量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联勤联动。五是加紧梳理现行城市治理标准,尽快制定完善适应所在城市特点、满足城市治理需求、更加科学精细的地方标准体系,更好地发挥制度规范对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全面推进大城智管,加快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数字赋能城市治理的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由此可见,加快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科学布局。一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对城市治理的赋能作用,加快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数字孪生”建设,提升城市运行风险感知、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调度指挥、应急处置等能力。二是加快数字政府和数字公共服务建设,不断拓展大城智管技术应用场景,完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接诉即办”,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不见面;在公共服务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线上教学、智慧医院、互联网+心理咨询、网上司法服务等新模式,满足城市不同类型人群的需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均等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变。三是深化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全面整合现有政务服务渠道和数据资源,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数据整合共享机制,进一步打通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数据鸿沟,提升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构建城市数据中心,夯实基础底座,充分发挥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通过成立大数据运营集团、实体化运营授权、区域经济发展数据共享等方式,提升数据资源产业价值。五是完善与数据要素相关的法规标准,建立完善数据安全标准,畅通数据资源跨境流动政策机制,推动数据脱敏后交易使用,确保数据资源安全便捷流通。
三、全面推进大城众管,构建党建引领与多元共治相结合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就告诉我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工作要紧紧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城市发展的成果要与人民共享,充分发挥人民建设城市和治理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市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城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和健全城市运行全周期、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全员监管机制,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防控,优化城市“风险防控单元”设置。二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通过党建联席会、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厅、道德大讲堂等形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等权益保障的通道,吸引城市居民参与城市治理、普及法律法规、凝聚协商共识、强化城市居民共同体意识。三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银龄志愿服务”,提升对老年人的关爱水平,建立以空巢、独居、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有效维护城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四是及时掌握城市新就业群体人员状况,建立适合新就业群体的“一站式”问题解决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种社会风险的发生。五是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营造社会协同治理的文化氛围,丰富社会组织服务场景,推动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治理,建立专业化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的领导和动员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减负的目标。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教务处处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