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了解到,执法总队严格对照新颁布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首次适用该办法,查处一起提供格式条款为一方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合同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在对我市某宠物医院检查时,发现其与消费者签订的《麻醉和外科手术协议书》中,标明有“一切责任由消费者承担,与宠物医院及麻醉和外科手术人员无关”的相关表述,该格式条款属于免除经营者过失、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形。在掌握具体情况后,执法总队迅速立案,通过调查取证,最终依法责令宠物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经营者充分认识到错误后积极配合整改,及时弃用违法格式合同,并表示今后会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