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晨霞)日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新增经导管主动脉瓣植入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新增经导管主动脉瓣植入术等医疗服务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综合成本测算结果,与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的项目比价关系以及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按不高于试行价格标准合理确定试行价格。
各有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另外,及时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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