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哀,节制悲哀;顺变,顺应变故。今人使用“节哀顺变”一词时,常常有一个重大的误用,以为所有的死者家属都可以用这个词来表达慰问之情。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原因在于不懂得这个词的特定内涵。
“节哀顺变”一语出自《礼记·檀弓下》:“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此为本节起始的第一段话,这一节总论孝子遭丧之事。之前我们讲过,“孝子”的本义不是指孝顺父母的儿子,而是用来称呼父母去世后居丧的儿子。
东汉学者郑玄注解说:“始犹生也。念父母生已,不欲伤其性。”唐代学者孔颖达的疏则更为详尽:“‘丧礼,哀戚之至也’者,言人或有祸灾,虽或悲哀,未是哀之至极。唯居父母丧礼,是哀戚之至极也。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故下文:‘辟踊,哀之至,有算,为之节文也。’所以节哀者,欲顺孝子悲哀,使之渐变也。故下文云:‘愠,哀之变也。’所以必此顺变者,君子思念父母之生已,恐其伤性,故顺变也。”
这一大段注疏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人生无常,总会遇到灾祸,但所有的灾祸之中,最悲哀的莫过于父母之丧。父母过世,悲哀至极,但如果不加以节制,反而伤害了父母赋予自己的生命,此即所谓“念父母生已,不欲伤其性”,因此要制定礼仪,行之有度,节制悲哀而顺应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
第二,“辟踊”即为制定的礼仪之一。“辟踊”意为捶胸顿足,是哀痛至极的表现,因此辟踊要“有算”,有数额,甚至规定了具体的捶胸顿足的次数加以节制,比如王九踊、公七踊、大夫五踊、士三踊之类。
第三,“愠”指心中郁结,已经比悲哀的程度要轻,节哀就是要顺着孝子的悲哀之情,渐变而为“愠”。
此外还有种种“节文”(节制的礼仪)的规定,兹不赘述。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节哀顺变”并非可以用于对所有死者家属的慰问,而只能用于慰问遭父母之丧的友人。
韩愈所著《顺宗实录》载,唐顺宗驾崩前留下遗诏,其中说:“古先哲王,明于至道,莫不知其终以存义,顺其变以节哀。故存者不至于伤生,逝者不至于甚痛,谓之达理,以贯通丧。”诏示继位的皇帝“顺其变以节哀”。这是关于“节哀顺变”内涵的最清楚的解释。
今人参加葬礼,再使用“节哀顺变”一语来慰问死者家属的时候,应慎重考虑是否符合死者的身份。